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办理单位:塞浦路斯共和国大使馆
办理所需材料:
1、有效护照
2、身份证
3、相片2寸近照4张
4、在塞浦路斯的酒店预定单
5、有申请人姓名的至少2.5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
6、申请人工作单位派遣信(英文、有单位抬头)
7、已预订好的有确定往返日期的往返机票
办理步骤:
1、携带好相关材料前往使领馆
2、填写申请表
3、面试
4、一般来说14个工作日后拿取
相关费用:
100元(仅供参考)
有效期:30天
联系方式:
塞浦路斯共和国大使馆(亮马河南路14号,塔园外交人员办公楼2-13-2),联系电话:010- 65325057
注意事项:
1、9月至10月是当地最佳旅游季节;
2、塞浦路斯拥有地中海地区最著名的SPA,可别忘了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