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办理单位:菲律宾共和国大使馆、菲律宾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领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菲律宾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领区:广东、广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重庆)、菲律宾共和国驻厦门总领事馆(领区:福建、江西、浙江)
办理所需材料:
1、有效护照和旅行证件,有效期需超过在菲律宾停留时间至少六个月以上
2、填写好的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3、其中任意一个经济能力证明:工作单位介绍信/个人财产证/中国授权旅行社的保证书/银行存款证明/国际有效的信用卡/菲律宾公民或著名菲律宾公司经过公证的保证书
4、至少5000刀的经济担保证明
5、确认的往返机票
办理步骤:
1、携带好相关材料前往使领馆
2、填写申请表
3、根据实际情况,等待领取签证
相关费用:
一次入境签证,250元人民币
三个月内多次入境签证,500元人民币
六个月内多次入境签证,1000元人民币
加急费250元人民币
联系方式:
菲律宾共和国大使馆(建国门外秀水街23号),联系电话:010- 65321872;
菲律宾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368室),联系电话:021-62798337;
菲律宾共和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709-711室),联系电话:020-83311461;
菲律宾共和国驻厦门总领事馆(厦门市莲花新村凌香里2号),联系电话:0592-5130355;
注意事项:
1、如果为跟团出游,可以随团办理落地签证。个人不行。
2、菲律宾治安状况较差,绑架案件经常发生。一些恐怖分子或分裂分子经常在南部地区制造爆炸案,首都马尼拉也时有爆炸发生。如遇紧急情况,应保持冷静,尽快与使馆取得联系。晚上尽量不要单独出行。
3、打车要注意看车窗右上方贴块红纸的,说明这车是打表的。否则要和司机砍好价格,以免被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