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块钱事小,可为什么一收就是14年?”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鲁南制药集团董事长赵志全一语道出诸多国民心中疑问,“机场建设费何种性质,到底要收到什么时候?”
机场建设费,出现在全国“购机热”、“修机场热”和“开航线热”的1992年,依据则是1995年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机场建设基金的意见》征收,而其强制执行的却是未被审议的“意见”。
在近些年国内取消机场建设费的呼声愈加高涨的压力下,国家民航总局宣布自2004年9月1日起,将机场建设费并入机票中,中国民航总局美其名曰“便民”服务,此举确实便利,“利”人更“利”己。
机场建设费,顾名思义,建设机场的费用。算笔账,2005年40天的春运,中国民航运量达1500万人次,每人50元,7.5亿,一年365天有9个40天,14年是126个40天 ,14年内仅机场建设费民航就收入了将近1千亿,这么巨额的一笔款项,都做何用途,缴纳者不知,而收费方却义正词严,坚如磐石,十四年如一日,未曾间断。试想如此精神执行于民航安全当中,该是何等幸事。
机场建设费是不是乱收费,笔者不敢断言。但既然收钱,就要有理,理是什么,理是法,理是让人信服。收费,可以,首先要你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法治国家,这,不用再说了;其次你要让我明白我交的钱干嘛用了,花钱买个明白,这,不过分吧。如果否定了第一点,那是什么?违法收费,抢劫也是违法收费;否定了第二点,那又是什么?
(编辑组:Kevin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