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和中国民航总局经过讨论后,对已有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间航空运输安排》进行了更新,决定继2004年后,再度大幅开放两地的空运市场,并明确了开放市场的时间表。
此次签订的“新《安排》”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新增11条香港至内地的航线,二是双方逐步取消大部分航线上的运力限制。这些新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内地和香港在空运市场上的联系,提升香港在国际空运市场上的竞争力,巩固香港在国际航空和作为中国南大门的重要地位。
之前,香港和内地间通航的城市共有45个,本次“新《安排》”中再次增加11个(分别是海拉尔、延吉、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威海、西双版纳、拉萨、喀什、银川、宜昌),由此,从香港出发,乘坐航班便可抵达内地的大部分主要城市,香港市民则可直接前往内地一些著名的旅游城市观光,省却了中途转机经停的劳顿之苦。
根据“新《安排》”,香港和内地将会在2007年3月底之前,分阶段取消大部分航线的运力限制,即放开班次,不限机型。而少数没有取消限制的航线其运力也将得到大幅的增加。
(编辑组:Simon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