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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路和航空路革命旧址
首府路和航空路革命旧址包括一系列革命旧址,如: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省委旧址,鄂豫皖省工农民主政府旧址、鄂豫皖军委航空局旧址、鄂豫皖省苏维埃政治保卫局旧址、鄂豫皖苏区税务总局旧址、鄂豫皖军委及红四方面军总部旧址等。
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省委旧址,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旧址群的重要组成部分。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典型的新县民居建筑风格。旧址位于新县城内首府路27号,座东向西,后至生产街。共有阁楼式砖木结构清末民居用房50间。门楼式大门上方悬挂着徐向前同志题写的“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匾额。
鄂豫皖省工农民主政府旧址(1931—1932年)位于新县城生产街56号,清末豫南民居式建筑风格。现只有前排七间和二、三排部分房屋,共18间,占地680平方米。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鄂豫皖军委航空局旧址,位于新县城关第一中学校园内,原为“普济寺”,有前后两排房屋,每排三间,与东西各两间耳房,构成一座四合院。后栋正殿内举办有“列宁号”飞机陈列展览。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鄂豫皖省苏维埃政治保卫局旧址,在新县城关首府路西的一所宅子里。1999年由国家文物局拨款对旧址进行了修复,按原貌复原了首长住室、办公室及各委办的用房。
鄂豫皖苏区税务总局旧址,位于新县城关首府路,座东朝西,有砖木结构的房屋两栋,每栋四间,加上偏房,共十一间。2000年由河南省国税局投资40万元将此旧址全面修复,室内举办有复原陈列。
鄂豫皖军委及红四方面军总部旧址(1931—1932年)位于新县城首府路27号,座西朝东,原有砖木结构房屋7排共60余间,清末豫南民居式建筑风格。现只剩前3排共40间房屋保存完好。旧址房屋共占地1600平方米,东临首府路,大门开在北起第四间,大门上方悬挂着李德生同志题写的“红四方面军总部旧址”匾额。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此信息由 “菜刀” 于 2007-11-2 15:03:53 最后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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