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机票的种类

  旅客在购买机票时,须填写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护照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拟定航班号码及是否订座等在内的订票单,经确认后,方可付款取票。
以是否预定座位而分为“OK”机票和“OPEN”机票两类。
  “OK”票是指有具体的起飞时间,并确定好了座位的机票;
  “OPEN”票则是相对“OK”机票而言的,是指机票上的没有确定起飞具体时间,即没有预订妥座位的有效机票,只需在启程前订好座位,经确认后,即可按时登机。
 
  机票一般可分为普通机票和特别机票两类,以有效期时间的长短又可分为一年、半年、三个月、一个月、四天有效票等不同种类,除此而外,因航空公司有不同的促销措施,因而会有不同天数的限制,也就是说,航空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而产生不同的机票种类,以适应不同的旅客需求和消费能力。
  普通一年期机票(NORMAL FARE),主要分头等票(First Class),商务票(BUSINESS CLASS)及经济票Economy Class or Coach)三种,有效期为一年,可换乘其它航空公司的航班,票价较高,但灵活方便,没有太多时间上的限制,适合途中可能改变线路、时间的旅客,购买此种机票,旅客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出国证明及目的地的签证等)。
  特别机票又可分为旅游机票、团体机票、包机机票、学生机票、优惠机票等,价格较为优惠,但限制较多。
  旅游机票(EXCURSION FARE),其票价一般比普通一年期机票较为低廉,但限制相对来说较多,只能购买来回票,不能购买单程票,可分为中途停站及不停站两种,中途容许停站的票价较贵,持票人一定可在目的地停留一段时间后,在机票规定的有效期内回程,否则机票就会失效,因此,购买此种机票时,应该详细了解有效期,以免机票因过期失效,回程要另行买票,招致损失。
  团体机票(GROUP FARE/GROUP INCLUSIVE TOUR/GV FARE),由航空公司委托的旅行社作为指定代理,事先向航空公司订下若干数目的机位,作为举办团体旅行之用。按规定这种团体机票不能出售与个别旅游人士,旅客在购买时应该注意其的有效及能否退回程票等情况,因为某些团体票在机票上注明不能退款,如因签证或其他原因延误,引致不能出发或回程,则损失很大,必须小心注意。
包机机票(CHARTERED FLIGHT FARE),包机公司或旅行社向航空公司包下整架或部分飞机座位,以供旅客乘搭。这类机票的票价及营运限制,均由包机公司或旅行社自行订购。
  优惠机票,是指航空公司淡季不定期推出促销活动的促销票,限制标准因航空公司而异,差别较大。
    教师机票是指航空公司为响应国家“尊师重教”的方针政策而退出的在特定时期内,旨在为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士提供的优惠机票。
  学生机票,需持有国际学生证ISIC卡或GO25青年证才可购买,票价较为低廉,限制相对来说较为宽松,可享有较高的行李托运公斤数,停留有效期可长达半年、甚至一年之久。
  革命残废军人机票,票面价值是成人适用的正常票价的80%,须出具《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
 
  机票还可根据购买对象分为成人票,儿童票、婴儿票,以及从事特定行业,或革命残障军人票等种类。
  成人机票是指年满12周岁的人士应购买机票的种类。
  儿童票是指年龄满两周岁但不满12周岁的儿童所购买的机票,票面价值是成人适用的正常票价的50%左右(国际上的部分地区是67%),提供座位,购买此类机票时,应出示有效的儿童出生证明;
  婴儿票是指不满两周岁的婴儿应购买的机票,票面价值是成人适用的正常票价的10%左右,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用座位时,应购买儿童票),一个成人旅客若携带婴儿超过一名时,超出的人数应购买儿童票,购买此类机票时,应出示有效的婴儿出生证明。

订购机票所需证件

  国内乘客: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并填写《旅客定座单》;
  外国游客、华侨、港澳台同胞:则须提供有效护照,回乡证,台胞证,居留证,旅行证或公安机关出示的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旅客定座单》;
  儿童(2-12岁)婴儿(两周岁以内):须提供儿童、婴儿出生年月的有效证明;
  重病旅客:须持有医疗单位出具的适于乘机的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购票。

行李及行李牌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行李”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方便的需要而携带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包括旅客的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
  行李牌是指识别行李的标志和旅客领取托运行李的凭证。

托运行李及免费行李额

  托运行李是指旅客交由承运人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填开行李票的行李。
  旅客在购买成人票、儿童票时,会附带有一定量的免费行李额,婴儿票无免费行李额,而且各航空公司对免费行李额的也规定不一样,因此,旅客在购买机票后一定要详细查看免费行李的情况,以确定出行所带的物品。
通常情况下是,免费行李额按行李的重量计算,规定为头等舱可携带免费行李40公斤(88磅)、公务舱30公斤(66磅)、经济舱20公斤(44磅)。
  另外免费行李额还可按件计,具体规定为持有成人票和儿童票的旅客的免费行李额为2件,每件的长、宽、高的和不能超过158厘米(62吋),每件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但持有经济舱(包括旅游折扣)客票的旅客,其两件行李长、宽、高的总和不得超过273厘米(117吋)。

民航机票的种类

  旅客在购买机票时,须填写包括旅客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护照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拟定航班号码及是否订座等在内的订票单,经确认后,方可付款取票。
以是否预定座位而分为“OK”机票和“OPEN”机票两类。
  “OK”票是指有具体的起飞时间,并确定好了座位的机票;
  “OPEN”票则是相对“OK”机票而言的,是指机票上的没有确定起飞具体时间,即没有预订妥座位的有效机票,只需在启程前订好座位,经确认后,即可按时登机。
 
  机票一般可分为普通机票和特别机票两类,以有效期时间的长短又可分为一年、半年、三个月、一个月、四天有效票等不同种类,除此而外,因航空公司有不同的促销措施,因而会有不同天数的限制,也就是说,航空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而产生不同的机票种类,以适应不同的旅客需求和消费能力。
  普通一年期机票(NORMAL FARE),主要分头等票(First Class),商务票(BUSINESS CLASS)及经济票Economy Class or Coach)三种,有效期为一年,可换乘其它航空公司的航班,票价较高,但灵活方便,没有太多时间上的限制,适合途中可能改变线路、时间的旅客,购买此种机票,旅客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出国证明及目的地的签证等)。
  特别机票又可分为旅游机票、团体机票、包机机票、学生机票、优惠机票等,价格较为优惠,但限制较多。
  旅游机票(EXCURSION FARE),其票价一般比普通一年期机票较为低廉,但限制相对来说较多,只能购买来回票,不能购买单程票,可分为中途停站及不停站两种,中途容许停站的票价较贵,持票人一定可在目的地停留一段时间后,在机票规定的有效期内回程,否则机票就会失效,因此,购买此种机票时,应该详细了解有效期,以免机票因过期失效,回程要另行买票,招致损失。
  团体机票(GROUP FARE/GROUP INCLUSIVE TOUR/GV FARE),由航空公司委托的旅行社作为指定代理,事先向航空公司订下若干数目的机位,作为举办团体旅行之用。按规定这种团体机票不能出售与个别旅游人士,旅客在购买时应该注意其的有效及能否退回程票等情况,因为某些团体票在机票上注明不能退款,如因签证或其他原因延误,引致不能出发或回程,则损失很大,必须小心注意。
包机机票(CHARTERED FLIGHT FARE),包机公司或旅行社向航空公司包下整架或部分飞机座位,以供旅客乘搭。这类机票的票价及营运限制,均由包机公司或旅行社自行订购。
  优惠机票,是指航空公司淡季不定期推出促销活动的促销票,限制标准因航空公司而异,差别较大。
    教师机票是指航空公司为响应国家“尊师重教”的方针政策而退出的在特定时期内,旨在为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士提供的优惠机票。
  学生机票,需持有国际学生证ISIC卡或GO25青年证才可购买,票价较为低廉,限制相对来说较为宽松,可享有较高的行李托运公斤数,停留有效期可长达半年、甚至一年之久。
  革命残废军人机票,票面价值是成人适用的正常票价的80%,须出具《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
 
  机票还可根据购买对象分为成人票,儿童票、婴儿票,以及从事特定行业,或革命残障军人票等种类。
  成人机票是指年满12周岁的人士应购买机票的种类。
  儿童票是指年龄满两周岁但不满12周岁的儿童所购买的机票,票面价值是成人适用的正常票价的50%左右(国际上的部分地区是67%),提供座位,购买此类机票时,应出示有效的儿童出生证明;
  婴儿票是指不满两周岁的婴儿应购买的机票,票面价值是成人适用的正常票价的10%左右,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用座位时,应购买儿童票),一个成人旅客若携带婴儿超过一名时,超出的人数应购买儿童票,购买此类机票时,应出示有效的婴儿出生证明。

订购机票所需证件

  国内乘客: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并填写《旅客定座单》;
  外国游客、华侨、港澳台同胞:则须提供有效护照,回乡证,台胞证,居留证,旅行证或公安机关出示的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旅客定座单》;
  儿童(2-12岁)婴儿(两周岁以内):须提供儿童、婴儿出生年月的有效证明;
  重病旅客:须持有医疗单位出具的适于乘机的证明,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购票。

行李及行李牌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行李”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方便的需要而携带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包括旅客的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
  行李牌是指识别行李的标志和旅客领取托运行李的凭证。

托运行李及免费行李额

  托运行李是指旅客交由承运人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填开行李票的行李。
  旅客在购买成人票、儿童票时,会附带有一定量的免费行李额,婴儿票无免费行李额,而且各航空公司对免费行李额的也规定不一样,因此,旅客在购买机票后一定要详细查看免费行李的情况,以确定出行所带的物品。
通常情况下是,免费行李额按行李的重量计算,规定为头等舱可携带免费行李40公斤(88磅)、公务舱30公斤(66磅)、经济舱20公斤(44磅)。
  另外免费行李额还可按件计,具体规定为持有成人票和儿童票的旅客的免费行李额为2件,每件的长、宽、高的和不能超过158厘米(62吋),每件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但持有经济舱(包括旅游折扣)客票的旅客,其两件行李长、宽、高的总和不得超过273厘米(117吋)。

旅客乘机条件

  按照民航法律法规和民航惯例,乘坐民航客机时,以下旅客,承运人有权拒绝其乘机(但如果符合承运人规定的条件、并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同时做出必要的安排后,也可予载运)。
  1. 无成人陪伴儿童(但近年来,民航推出了针对5周岁至12周岁之间的无人陪伴儿童运输业务,即小旅客千里“走单骑”);
  2. 病残旅客(病残旅客在持有县市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病情“诊断证明书”,经承运人同意后才可乘机,“诊断证明书”必须是航班起飞前96小时内填开,病情严重的则必须是航班起飞前的48小时以内填开);
  3. 孕妇(怀孕期在32周内,如无特殊情况,则可按正常旅客登机,孕期超过32周的,须经承运人允许,并持有相关证明才可乘机。预产期在4周以内或不确定,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的情况,承运可拒绝其乘机);
  4. 盲人;
  5. 聋人;
  6. 犯人等特殊旅客。
  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此类旅客如要乘机,只能选择包机。

乘机通道

  进、出海关的通道分为“红色通道”和“绿色通道”两种。
  以下情况,应走“红色通道”:
  1. 凡带有申报单上红框内所列有物品的旅客;
  2. 中国长期出国人员应持"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
  3. 凡来华旅游、经商、探亲、工作的旅客携带进境超出旅行自用的照相机、等物品;
  4. 短期来华的旅客出境时,原登记物品带出的;
  5. 凡带有文物及书画作品及携带货物、货样、展览品的;
  6. 持免税物品登记证的中国旅客;
  7. 选择通道困难者。
  以上情况以外的旅客,可选择“绿色通道”。

旅客乘机严禁携带的物品一览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 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 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 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 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6.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 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3.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4.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指除严禁携带中规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旅客乘坐民航班机携带少数民族刀具的手续:
  1. 国内普通旅客乘坐民航班机携带少数民族刀具,须持有《匕首佩带证》,并将其携带的刀具按托运行李交运,或者交安全检查人员装入“限制物品保管袋”。
  2. 少数民族人员在民族自治地方区域内乘坐民航班机携带少数民族刀具的,只凭其身份证便可将其携带的刀具按托运行李交运,或者交安全检查人员装入“限制物品保管袋”。
  3. 外国或境外旅客在我民族自治地方购买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刀具,凭有关证件可以按随机托运行李(或装入“限制物品保管袋”)交运。
  4. 以“限制物品保管袋”交运的,应填写交接三联单;旅客在飞机降落后,可凭交接单向乘务长(员)领回其刀具。

乘火车严禁携带的物品

  1. 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 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 动物级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 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 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旅客违章携带物品处理规定

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1. 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2. 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 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4. 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 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重点站。